济宁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较新补偿标准获批执行

搜狐焦点济宁房产网 2018-01-07 19:5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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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29日,山东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批复同意了济宁新修订的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从山东省国土资源厅获悉,2017年12月29日,山东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批复同意了济宁新修订的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从山东省国土资源厅获悉,2017年12月29日,山东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批复同意了潍坊、威海、东营、德州、济宁、日照等6市新修订的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自2017年8月9日烟台标准率先获批复至此,17市全面调整了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2017年6月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征地管理工作的意见》,各市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报省财政、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同意后执行,并适时作出调整,最迟5年调整一次。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调整的范围因市而异、项目繁简不一。一般包括房屋、围墙、畜禽舍、迁坟、温室、小桥、涵洞、水渠水池、地面、水井、乔木、果树、灌木、苗圃、鱼塘、藕塘、电力通讯线路、砖窑、青苗等,有的市还有门垛、厂区大门、外楼梯、台田台堰、盐田、茶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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