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城区外环“颜值”提升 违建一律拆除且不予补

一萍购房团 2017-02-18 09: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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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市将对城区东外环、南二环、西外环、北外环等4条道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实行分段包保制,并集中拆除该范围内的违建,特别是堆场、煤场、停车场、汽车4S店、加油站以及一切乱挖、乱接、乱占等违法建设行为。 根据《济宁市城区外环道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的要求,市城管局联合各个部门开展“百日整治”活

今年,我市将对城区东外环、南二环、西外环、北外环等4条道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实行分段包保制,并集中拆除该范围内的违建,特别是堆场、煤场、停车场、汽车4S店、加油站以及一切乱挖、乱接、乱占等违法建设行为。

根据《济宁市城区外环道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的要求,市城管局联合各个部门开展“百日整治”活动,集中拆除城区东外环、南二环、西外环、北外环等4条外环(其中西外环、东外环均向北延伸至日兰高速入口处,327国道向东延伸至日兰高速兖州出入口,建设路向北延伸至北外环)道路两侧各200米范围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和道路、管道等建设工程。

凡上述区域内的违法建设当事人,必须立即停止对违法建设的使用,立即清理违法建设内所有设施和物品; 逾期未自行拆除的,由辖区政府、管委会组织实施强制拆除。依法拆除的违法建设一律不予补偿。此外,凡使用违法建设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相关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许可证件; 已经办理的,依法予以纠正。阻扰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查处和拆除违法建设的,公安机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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