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济宁市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一件事”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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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联办:不动产登记、缴税、房产交易
二、服务对象:购置新房的群众(自然人)
三、材料清单: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购房人身份证明;
3.经备案的商品房销售合同;
4.开发建设企业授权委托书(开发企业提供给购房人),开发建设企业代理人身份证明(开发企业提供给购房人);
5.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代理的)。
四、核税所需申请材料:
1.未婚单身:户口簿;
2.离婚单身:离婚证明及离婚协议,或者已生效的离婚法律文书、户口簿(含具有抚养权未成年子女户口簿);
3.丧偶单身:夫妻关系证明及配偶死亡证明、户口簿;
4.个人已婚:配偶身份证明、结婚证、户口簿及未成年子女户口簿;
5.预售面积与实测面积不一致的需提供补充/移交协议;
6.购房发票(拍照上传,原件退回申请人)。
!备注:不申请税收优惠及非住宅用房可不提供以上(1)—(3)证明材料,但需向税务部门提供放弃税收优惠的承诺书。
五、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六、收费标准:
住宅每件80元,非住宅每件550元。(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分别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七、结果送达
1.窗口领取:办理完结后在服务大厅窗口直接领取。
2.在线查询:办理完结后同步生成电子证照,可在爱山东APP或山东省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便民平台查询。
3.邮寄送达:提供免费邮寄服务。
来源:济宁不动产
责任编辑:袁培淞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