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位置公布!济宁一地新增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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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提高通行能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定,依据《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在辖区重点路段拟新增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中、重型货车靠右侧车道行驶实施交通管制措施,现将该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有关事项予以公示。
一、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具体位置:
国道327(兖州段)、原省道104西浦路路段(兖州段)。
二、实施时间:
自2025年7月1日0时起,全天24小时实施管制。
三、通行规则:
(一)中、重型货车在上述道路行驶时,禁止长时间占用左侧车道。
(二)中、重型货车在遇到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缓慢行驶时,应当依次靠右排队等候,不得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或超越行驶。
(三)因交通事故、突发事件或封闭道路施工等情形,造成右侧车道拥堵或中断,导致中、重型货车在规定车道行驶困难时,受阻车辆可以借用相邻的左侧车道行驶,通过受影响的路段后立即返回右侧车道;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按照现场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
四、 抓拍违法行为: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自实施之日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对不按规定行驶的中、重型货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6月24日
来源:兖州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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