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何时能出台“商转公”贷款业务?较新回应来了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近日,搜狐网济宁小编在济宁市网络问政平台上注意到有网友提问:为了支持房地产的发展现在全国各地都已经实行了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的惠民政策,请问一下咱们济宁什么时候出台相关的惠民政策呢?烦请回复一下。谢谢!
对此,济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回复如下: 目前不可以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商转公”贷款)业务,我市也暂无开展“商转公”贷款的计划。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建金〔2010〕179号)有关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只能用于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以支持基本住房需求。“商转公”贷款并非《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的支持方向。
针对商贷购房职工,建议可通过所购住房办理购房提取业务,提取不超过首付款金额的住房公积金;此外,在商贷结清前,每年均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以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有效缓解贷款压力。感谢您的问政,顺祝生活愉快。
责任编辑:刘辉
来源:济宁市网络问政平台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