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补贴已取消!关于济宁任城区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补助款相关问题

搜狐焦点济宁房产网 2025-04-10 09: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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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搜狐网济宁小编注意到有网友在济宁市网络问政平台留言咨询,任城区是否还有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补助款项?该网友称,自己是任城区居民,记得原来有个政策,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政府给补助20万。目前不知道还有没有这个政策,若是有的话去哪个部门办理?

近日,搜狐网济宁小编注意到有网友在济宁市网络问政平台留言咨询,任城区是否还有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补助款项?该网友称,自己是任城区居民,记得原来有个政策,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政府给补助20万。目前不知道还有没有这个政策,若是有的话去哪个部门办理?

针对网友咨询问题,任城区政府回复称,经区住建局核实,依据关于印发《济宁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济建〔2024〕6号):六、资金筹集 (一)业主自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所需的建设、维护、管理等资金,由同意加装电梯的业主共同协商承担。业主可根据所在楼层、面积等因素分摊资金,分摊比例由出资的全体业主协商确定。

(二)公积金提取。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完成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之后,加装电梯出资人可持相关材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本人、配偶及双方父母自住住房加装电梯,在个人实际出资额内提取一次,提取流程、提取材料及办理时限等按照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有关政策执行。

(三)社会参与。鼓励社会组织通过捐赠、资助、提供技术服务等方式,参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本文件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关于印发〈济宁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细则〉的通知》(济建〔2022〕14号)同时废止。自本方案施行之日起,凡未向县(市、区)住建部门提报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申请的,均应当按照本方案执行。因财政补贴已取消,任城区严格按照市级实施方案执行,前期区级方案自2024年11月1日市级方案执行之日起同时废止。故自2024年11月1日起,财政补贴已取消。

来源:济宁市网络问政平台

责任编辑:袁培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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