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点位公布!济宁高新区即将启用2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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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道路交通秩序,加强道路交通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非现场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操作规程(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道路交通管理实际情况,济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高新区勤务大队拟启用以下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区间测速设备),现将有关事项予以通告。
一、设置地点

二、可以查处的违法行为类别
机动车超速行驶违法行为
三、公示期
2026年1月7日至2026年1月13日
四、启用时间
2026年1月14日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启用后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资料,将被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作为处罚违法行为的证据。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人予以处罚。请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行车,共同维护辖区道路交通秩序。
特此通告
济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高新区勤务大队
2026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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