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正式启动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许可线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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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重点液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经营秩序,严守食品质量安全底线,根据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工作部署,济宁市自2026年5月15日起,正式开通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许可证件线上办理通道。现将相关办理要求、实施范围、办理渠道等事项明确如下:
一、实施范围与执行时间
自2026年7月1日起,济宁市行政区域内所有道路运输经营者,从事植物油、调味品、酒类、食糖、淀粉糖5类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经营活动的,必须依法取得《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证》及对应《运输容器证明》,方可开展相关运输业务。
特别提示: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自有运输容器,运输本单位生产经营的重点液态食品的,无需办理上述准运证件。
二、办理机关与收费标准
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就近办理原则,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许可证核发全流程办理工作,全力推行高效便民服务,压缩办理时限。
特别提示:办理《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证》《运输容器证明》全程不收取任何费用,无任何代办收费项目。
三、申请办理渠道
(一)线上申请渠道
1. 登录山东省政务服务网或属地政务服务网,搜索事项名称“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许可”,进入对应办理入口填报信息、提交申请;
2.登录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进入“市场监管网上服务—食品版块”,通过业务专属通道提交办理申请。
(二)线下配套服务
各相关许可部门均提供线下现场指导帮办服务以及电话咨询服务,如需咨询业务详情、办理流程及材料准备要求,可拨打各县(市、区)咨询电话。
请相关道路运输经营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遵照法律法规要求,按时完成证件办理,规范开展重点液态食品散装运输活动,共同守护全市食品安全。
来源:济宁市场监管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