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2个街道(镇)4个村居!济宁市发布较新拟征地公告

搜狐焦点济宁房产网 2021-12-04 11:48:28
用手机看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近日,搜狐网·搜狐焦点济宁小编相关部门获悉: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济宁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征收任城区2个街道(镇)4个村居土地,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近日,搜狐网·搜狐焦点济宁小编相关部门获悉: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济宁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征收任城区2个街道(镇)4个村居土地,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中地块位于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复的任城区2021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鲁政土字〔2021〕548号)范围内,符合土地征收有关规定。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位置范围:位于任城区唐口街道唐姚路南侧、发展路东侧、园发路西侧、兴唐路北侧。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任城区唐口街道坡里王村、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马集镇刘街村、孟庄村、武街村(属于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飞地,位于唐口街道)。用途:工业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拟于2021年12月9日至2021年12月18日,由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位于唐口街道的土地进行勘测定界,清点确认、登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和承包经营权人及其他权利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按时到现场确认和登记,对清点确认和登记有异议的应在清点确认登记之日起7天内,向任城区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复核,任城区人民政府应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复核。被征收土地村的具体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成后,由任城区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告。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街道和村、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公告日期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8日。本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发布。特此公告。

济宁市人民政府

2021年 11月21日

责任编辑:刘辉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