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济宁鱼台县2026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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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中小学,县直义务段学校,育才学校:
现将《鱼台县2026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开展2026年义务段招生工作。
鱼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6年7月27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年)的通知》(教基厅函〔2026〕8号)和省教育厅、市教育局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认真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守教育公平,净化育人环境,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严格执行义务教育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 和教育部2026年阳光招生专项行动有关要求,不断规范中小学招生管理工作,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建设高质量基础教育体系,保障每名学生享有公平优质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公办学校:小学采取“学校划片招生、生源相对就近入学、免试入学”办法;初中学校采用小学对口直升和招收服务区内应届小学毕业生相结合的办法。
(二)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招生报名和录取工作由县教体局统一组织实施,学校报名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严禁通过考试、面试、面谈、考查小学日常成绩或擅自附加其他条件招生。
三、招生办法
城区内按法定监护人或本人房产(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的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其产权证性质必须为住宅)实行划片招生,以居住地就近入学,有效房产证件发放时间为2026年7月31日前。
(一)年龄规定。按照《义务教育法》“年满六周岁”规定,2026年小学一年级招收年满6周岁,即2020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完成小学学业的适龄学生。
(二)户籍规定。按照户籍政策规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有效户籍:一是学生户籍与父母双方(或一方)户籍在同一户口簿上;二是学生户籍与父母双方(或一方)户籍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上;三是学生具有单独户籍。学生户籍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但空挂于单位(集体户)、亲戚、朋友户口簿上的,不作为入学依据。
(三)房产规定。根据有关规定,房产需提供房产服务中心或自然资源部门认定的房产证明(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或备案的购房合同,用途为住宅,交房居住,下同)。
(四)招生区域划分原则。根据片区适龄学生人数、附近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公开公平和相对就近原则,依街道、路段、行政区域等确定义务教育学校片区范围,就近入学并不意味着直线距离最近入学,招生片区划分见附件1。
四、招生程序
(一) 报名程序
通过“爱山东”APP 进行报名。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的报名时间用手机或者平板电脑,在手机应用(平板应用)里下载安装“爱山东”APP,注册后实名认证,在“爱山东”首页找到“义务教育招生”,选择“济宁市-鱼台县”进行网上报名,完成相关信息填报,提交申请。
(二)资格审核
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报名后,由学校组织专门人员,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对学生年龄、户籍、住房等情况进行初审。网上审核通过后,结果通过报名平台或手机短信反馈;网上审核未通过需现场审核的,学校要提前公示现场报名须知,家长遵守学校要求,确保报名平稳有序。
无法使用网络或手机的家长可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到教体局招生咨询处或招生范围学校,由帮办人员协助进行网上注册、登记、报名。
(三)招生时间
线上提交报名材料时间为2026年7月29日9:00—7月31日下午18:00,集中审核材料时间为7月29日—8月4日。
(四)报名材料
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全家户口簿(法定监护人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双方)等。
(五)特殊情况认定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需要提供的材料:
1.招商引资及进城务工人员子女:①全家户口簿和学生监护人身份证;②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无房产证的提供县公安部门签发的居住证明(本县户籍居住1年以上的,不需要提供居住证明)和房屋租赁合同(提供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③父母至少一方与当地用人单位签订满一年以上且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提供劳动合同正规文本、社保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
招商引资及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可暂按鱼台县租房地址所在学区内学校报名,如所属片区学校无学位,由县教体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就近学校入学。
2.实际入住但未办理房产证:居住小区已经建成并且实际入住,但开发商未能办理房产证的居民子女入学,需提供购房合同和缴款票据、水电暖及物业管理费发票等材料,由县教体局和学校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
3.房屋拆迁:因城中村改造或其他原因拆迁的居民子女入学,拆迁异地安置的,在安置地所属片区学校报名入学;安置地未交房的提供拆迁协议可按拆迁前房产所在片区申请入学,需提供拆迁协议、无房证明、户口簿、身份证等。
4.父母无房产: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和居住随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若父母没有房产,祖父母、外祖父母有合法房产,凭相关证明材料,与片区内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同等入学政策,需提供:①户口簿,学生与父母双方(或一方)户籍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上;②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③父母及适龄儿童的无房证明。
5.父母离异:父母离异的适龄儿童少年,依据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以法定监护人的房产、户籍确定就读学校。
6.优抚对象: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7.延缓入学少年儿童:缓期一般不得超过一年,期满后应立即入学。需提供:2025年延缓申请表、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薄、房产证明等。
8.鱼台县户籍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生活能自理、具备基本学习能力的适龄智障儿童少年到鱼台县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对不能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纳入学籍管理,开展送教上门服务;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可到所在服务区学校随班就读,任何学校不得拒绝接收。
下列条件,不作为城区学校入学条件:
1.在城区购买房产但楼房尚未建成入住,家长只缴纳部分定金或首付,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不能作为入学依据,应在户籍所在地学校报名入学。
2.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含公寓)、储藏室、车库、租赁住宅等用房,不作为入学房产。
(六) 其它有关事宜
1.因疾病等特殊情况,需延缓入学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在报名期间向学校提出延缓入学书面申请(附件4),需同时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开具的0-6岁儿童发育行为评估量表、病例等,经鱼台县教体局同意后,办理延缓入学手续。期满,应立即入学。延缓期一般不得超过一年,期满后仍不能入学的需重新申请。
2.审查中发现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证明材料的,将无法获得所申请学位,并一律回户籍所在地入学。
3.各学校具体招生事宜,见各学校招生简章。
五、招生管理
(一)加强招生入学管理
1.加强组织领导。县教体局成立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县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各义务段学校要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形成严抓严管态势。
坚持统筹规范入学。严格落实就近入学、免试入学、“公民同招”政策,按照公平公开和相对就近原则,依街道、路段、行政区域等确定义务教育学校片区范围,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按照公布的招生片区进行入学登记。小学入学一般采取登记入学;初中入学一般采取直升方式和片区登记入学,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做到应入尽入,避免学生择校。
2.严格规范民办学校招生。民办学校招生报名和录取工作由县教育和体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在学校审批机关管辖区域内招生,并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招生名额严格控制在省市对我县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校生占比要求范围之内。学校报名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由县教体局监管招生行为,严禁通过考试、面试、面谈或擅自附加其他条件招生。
3.严格落实“十项”严禁纪律。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要紧盯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健全完善全流程监管工作机制,坚决纠正各类违规行为。
畅通举报申诉受理渠道,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招生行为。对违反规定的中小学校,予以严肃追责问责。对违反规定的民办学校,视情况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二)规范义务教育学籍注册和转学管理
新生报到后,各学校要在开学2周内为学生建立学籍,并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儿童信息在学籍信息中准确标示,新生学籍信息要经过学生本人或监护人核对并签字确认。县教体局认真审核所属义务教育学校提报的新生学籍注册信息,凡是属于未经批准、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9月30日前,完成所属学校学生电子学籍审核整理工作。
根据省市学籍管理规定和鱼台县教育实际,义务教育阶段转学,需申请转学学生和其父母至少一方具有鱼台县城区户籍或房户地址一致户籍或城区房产,一般于8月下旬向预转入学校申请。若申请转入学校具有空余学位,一般在新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办理转学。毕业年级一般不转学,城区内原则不转学,学生转学按照年级对应原则办理。
(三)加强招生信息宣传
各学校要认真落实我县义务教育招生方案精神,制定本校2026年招生简章,并通过校门口、小区门口张贴、学校公众号等方式,提前广泛向社会公示,明确学校的招生政策、报名流程、报名端口(爱山东)、服务咨询电话等信息。积极开展宣传解读,合理引导家长预期,妥善解决招生工作中的各种问题,争取社会和学生家长对我县中小学招生政策的理解和支持,确保全县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各学校2026年招生简章,请于7月27日前报县教体局备案。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简章、报名须知或致家长一封信,届时按要求予以公示。
一、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服务区
(一)小学一年级服务区
鱼台县实验小学:(1)服务片区为片区图中A区:鱼新二路南省道318北、湖陵六路东湖陵三路西;西支河南省道318北、湖陵三路东湖陵一路西;(2)中央华府小区、解放村辖区内原住民适龄儿童。
鱼台县第二实验小学:(1)服务片区为片区图中D区:三贤路南建设路北、湖陵五路东西支河西;建设路南西支河北、湖陵三路东西支河西;(2)七所楼新村;(3)原第七实验小学宋庄校区招生范围。
鱼台县第三实验小学:(1)服务片区为片区图中B区:建设路南国道237北、湖陵一路东;(2)谷亭街道所辖行政村。
鱼台县实验小学西校区:(1)服务片区为片区图中C区:西支河南鱼新二路北、湖陵三路西;建设路南西支河北、湖陵五路东湖陵三路西;(2)紫金苑、京港花园、地中海小区、通宝·璞樾大观;(3)原第五实验小学招生范围。
鱼台县棠邑学校小学部:(1)服务片区为片区图中E区:国道237南三贤路北、孝贤大道西;(2)原张庙小学招生范围,刘庄村、后聂村、小周村;(3)原第七实验小学宋庄校区招生范围;(4)江山樾。
鱼台县第二实验中学小学部:(1)服务片区为片区图中F区:国道237南建设路北、西支河东;国道237南三贤路北孝贤大道东西支河西;(2)滨湖街道所辖行政村;(3)原米滩小学招生范围。
(二)初中一年级服务区:
鱼台县实验中学:招收具有实验小学(含西校区)学籍的小学毕业生和实验小学(含西校区)、原第五实验小学服务片区的小学毕业生。
鱼台县第二实验中学:招收具有第二实验中学小学部、第二实验小学、老砦中心小学学籍的毕业生和第二实验中学小学部、第二实验小学、原第五实验小学、老砦中心小学服务片区的小学毕业生。
鱼台县第三实验中学:招收具有第三实验小学、唐马中心小学南北校区学籍的毕业生和第三实验小学、唐马中心小学南北校区服务片区的小学毕业生。
鱼台县棠邑学校中学部:招收具有棠邑学校小学部学籍的毕业生和棠邑学校小学部、王鲁镇、罗屯镇、原武台中学服务片区的小学毕业生。
二、各镇街义务教育学校服务区
由各镇中小学在辖区内统筹招生。
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服务区
小学一年级面向全县范围内招生,初中一年级采取本校小学六年级毕业生直升方式和全县招生相结合的方式。



教体局招生咨询处:鱼台县教体局教育科 教体局院内南楼二楼东
电话:3321358 6253556

来源:观鱼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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