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来了!济宁市临时建设工程规划审批监管要点

搜狐焦点济宁房产网 2025-12-19 10: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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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狐网济宁小编了解到:近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市城市管理局印发了《济宁市临时建设工程规划审批监管要点》(以下简称《要点》)。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搜狐网济宁小编了解到:近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市城市管理局印发了《济宁市临时建设工程规划审批监管要点》(以下简称《要点》)。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和过程

《山东省城镇临时建设、临时用地规划管理办法》规定,各级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镇临时建设规划管理工作。为进一步规范临时建设行为、强化规划实施监督管理工作,结合济宁市实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市城市管理局联合制定本《要点》。文件制定过程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真落实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要求,充分吸收借鉴省内外城市经验做法,多次组织有关科室、分局及技术单位研究讨论,并充分吸纳了市城市管理局相关意见建议。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山东省城镇临时建设、临时用地规划管理办法》等。

三、主要内容

《要点》主要内容包含以下四个方面:一是适用范围。明确了中心城区(任城区、兖州区、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镇开发边界内临时建设工程规划审批监管适用本《要点》,其他县(市)可参照执行。二是部门职责。明确了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临时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工作,城市管理部门负责临时建设工程的事中事后监管及违法建设查处工作。三是审批要点。明确了四种申报情形、使用期限及延期要求,强调历史文化保护区域临时建设需征得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四是监管要点。明确了批后监管的程序性要求,强调临时建设工程依法须按照规划许可内容和要求进行建设,并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自行拆除。本《要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图文解读

来源: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编辑:袁培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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