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摩托车出行,济宁一地公安发布通告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为维护汶上县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遏制大排量摩托车行驶造成的噪音污染,保障市民交通安全及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道路交通实际,决定在城区部分路段对排量在300CC(含)以上的摩托车实施限制通行的管理措施及“飙车炸街”专项整治行动,现通告如下:
一、大排量摩托车限行管理
(一)限制车辆的类型
排量在300CC(含)以上的摩托车。
(二)限制通行的时间
每日20时至次日7时。
(三)限制通行的区域
东二环(不含)以西、南二环(含)以北、西二环(不含)以东、北二环(不含)以南的区域路段分时段限行,执行任务的军用、警用、消防救援等特种摩托车除外。
(四)法律责任
违反本通告规定,在限行时间、区域内通行的,构成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违法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五)施行时间
本通告自2026年7月1日起实施。
二、“飙车炸街”专项整治
(一)整治重点
1、擅自拆除、改装机动车、摩托车排气管、消音器或者改装、变更发动机设备,加装机动车号牌、爆闪灯、低音炮等影响车辆安全性能的行为。
2、擅自拆除、改变电动自行车(含电动摩托车)车辆结构、限速装置,加装爆闪灯、高音喇叭、低音炮,改变电动机、蓄电池组等影响车辆安全性能的行为。
3、在摩托车等其他机动车上擅自加装车辆排气套管等装置,以加大排气声音,造成噪音污染的。
4、驾驶机动车、摩托车、电动车以炫技、竞速、娱乐为目的,在道路上超速行驶、追逐竞驶、频繁穿插变道、闯红灯、伪造、变造号牌、遮挡号牌、制造轰鸣噪声等严重危害交通秩序和公共安全。
(二)法律责任
有以上违法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严肃查处。排气声音,造成噪音污染的。
(三)举报方式
请广大市民及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坚决抵制“飙车炸街”行为,并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飙车炸街”、非法改拼装等违法线索,公安机关将在第一时间受理查处,为全县群众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和公共安全秩序。
举报电话:110、122
汶上县公安局
2026年6月23日
来源:汶上公安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