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嘉祥县城区小学2026年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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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做好县城区小学2026年招生入学工作,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权利,根据教育部和省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嘉祥县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统筹考虑适龄儿童数量及分布状况、学校布局、学位供给等因素,合理划定招生范围。新建小区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周边学位供给情况,统筹确定其服务区学校。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范围,接收本服务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坚持户房一致优先原则。适龄儿童户籍、家庭自有房产(用途为住宅)和实际居住地址一致,且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房产所有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房产为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所有,优先安排学位。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多渠道发布招生入学信息,加强学校、社区(村)、家庭之间的沟通与联系,切实宣传好、执行好招生政策。通过义务教育报名管理平台实现教育入学“一网通办”,实行全流程信息化管理。
(四)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把关原则。以适龄儿童的户籍、法定监护人实际入住的房产为招生主要依据,确定符合入学条件的学校。各学校要严格审核入学相关证明材料,层层压实责任,严禁弄虚作假。
(五)坚持外来务工人员与外来经商人员等随迁子女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的原则。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保障外来务工人员与外来经商人员等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六)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二、入学条件
(一)入学年龄
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身体健康,具备基本学习能力;不足龄儿童无法报名。确因身体状况需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需向服务区学校提供延缓入学的书面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延缓期一般不得超过一年,期满后仍不能入学的需重新申请。
(二)户籍要求
按照户籍政策规定,报名所用户口簿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是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双方或一方户籍在同一户口簿上;二是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双方或一方户籍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上。新迁入户籍的时间截至2026年8月21日。“空挂户”不得作为入学条件。
(三)房产要求
房产需提供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或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以交房且实际居住为准。城区“回迁房”子女入学,需提供拆迁协议、上房通知书或具有法律效力的房产产权证明材料、户口本等。购买“二手房”(含回迁房)无房产证的子女入学,需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房产产权证明材料、户口本等,同时到报名学校签订承诺书。每套房产自签订承诺书起,在义务教育阶段一个周期(6年)内只允许现有房主子女入学。商业、公寓等非住宅用房不作为入学依据。
三、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及方式
2026年8月22日至23日,符合城区学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用手机下载安装“爱山东”APP,注册后实名认证(建议以房户一致的监护人实名认证),选择“教育入学一件事”,依次点击济宁市、嘉祥县,根据提示完成入学信息采集后提交报名。所填信息须确保真实、完整、准确。未在规定时间内注册报名的,视为放弃服务区学校入学资格。报名具体操作流程参照《嘉祥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操作手册》。
学校要及时组织人员进行网上审核,网上审核后驳回修改的,家长要关注手机短信提示或及时登录平台,根据修改意见更正后重新提交报名,逾期未处理预审不通过信息的,视为放弃入学报名资格。网上审核通过的学生,信息将不能修改。
网上审核再次驳回修改的,家长要根据审核意见更正后重新提交报名或根据要求在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完善相关信息或未按要求进行现场审核的,视为放弃入学报名资格。
招生服务平台对注册账户进行了限定,每个账号只能实名认证一次,请勿实名认证多个账号,适龄儿童、监护人信息请勿泄露,以免无法报名。使用计算机或手机设备不方便的家长,可携带材料前往服务区学校,由学校协助完成网上报名。网上审核通过的,不再需要到学校现场提供证明材料。
(二)现场审核时间
对已经完成网上信息采集报名,因大数据比对核验不通过的,2026年8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由学校通知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学校进行现场审核。县教育和体育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复核。
2026年8月26日,将开放网上录取查询,家长可通过“爱山东”APP查看录取结果。
(三)报名所需材料
平台中信息采集分为六种类型,家长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对应类型进行填写(依序入学)。填报信息过程中,户籍、房产等关键信息要优先选择自动回填。因材料弄虚作假影响报名入学的,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为确保网上一次审核通过,避免重复修改提交材料,上传的图片要清晰完整;房产、户籍等信息不能通过大数据认证的,务必上传规定的所有材料。材料上传完成后,家长要及时关注审核信息和手机短信,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材料。
1. 学校招生范围内有城区户籍、有房产类型。网上报名时需通过招生平台上传相关图片:①同一家庭户口簿首页、索引页,房产所有人、监护人、学生本人户口页;②父母(监护人)身份证;③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等,近3个月的水费、电费、物业费单据。交房入住且未办理房产证的,还需上传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交房专项维修基金单据、开户费单据等。
2. 学校招生范围内无城区户籍、有房产类型。网上报名时需通过招生平台上传相关图片:①同一家庭户口簿首页、索引页,房产所有人、监护人、学生本人户口页;②父母(监护人)身份证;③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等,近3个月的水费、电费、物业费单据。交房入住且未办理房产证的,还需上传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交房专项维修基金单据、开户费单据等。
3. 学校招生范围内有城区户籍、无房产类型。网上报名时需通过招生平台上传相关图片:①同一家庭户口簿首页、索引页,监护人、学生本人户口页;②父母(监护人)身份证;③集体户口的,还需提供父母及学生本人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卡,按照户口单位的位置选择学校进行报名;④居住信息和单位证明信等照片。
4. 学校招生范围内嘉祥街道居民子女类型。网上报名时需通过招生平台上传相关图片:①同一家庭户口簿首页、索引页,监护人、学生本人户口页;②父母(监护人)身份证;③村民委员会介绍信。
5.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类型。网上报名时需通过招生平台上传相关图片:①嘉祥县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②同一家庭户口簿首页、索引页,监护人、学生本人户口页;③父母(监护人)身份证;④人社部门备案的劳动用工合同(截至2026年8月31日满一年以上);⑤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截至2026年8月31日);⑥房产证明或正式房屋租赁合同,近3个月的水费、电费、物业费单据。
6. 外来经商人员子女类型。网上报名时需通过招生平台上传相关图片:①嘉祥县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②同一家庭户口簿首页、索引页,监护人、学生本人户口页;③商业门市房房产证明(不含车库、储藏室等不具备独立房产证明的经营场所),近3个月的水费、电费、物业费单据;④工商营业执照(截至2026年8月31日满一年以上);⑤有法律效力的正式房屋租赁合同,近3个月的水费、电费、物业费单据。
(四)报名注意事项
嘉祥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平台与相关部门建立了信息查询验证审核程序,保障适龄儿童的合法权益。若在验证环节确认为虚假信息,扰乱正常招生秩序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县城区小学招生工作结束后,不符合城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由户籍地所在小学妥善安置。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局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县城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基教科。县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嘉祥街道教办要分别成立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教办主任、学校校长对招生工作负总责。要抽调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严格落实“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初审、复审、录取3个环节要明确不同的审核人员,层层严格把关。
(二)深化政策宣传。要通过嘉祥县人民政府网站、“嘉祥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宣传新学期招生原则、入学条件和时间安排等相关要求。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招生公示制度,第一时间公示招生电话、招生范围、招生计划等,让家长充分知晓招生政策,掌握报名流程,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三)规范学籍管理。各学校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做好学生入学、学籍注册等工作。要严格落实“一生一籍、籍随人走”规定,原则上2026年9月15日前完成新生学籍注册工作。学校每学期要核准一次学生学籍,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确保人籍一致。学校因教育资源不足或无空余学位的,要根据学位供给情况和户籍、房产等因素,稳妥实行派位入学。
(四)推行均衡编班。全面落实市教育局《关于推进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的通知》要求,义务段学校严禁设立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严禁违规组织分班考试,实行随机均衡编班、师资均衡配置。各学校要制定均衡分班具体操作办法报基教科备案,编班方案、过程、结果要全程公开,公示后学年内不得调整。严禁招生过程中产生大班额。
(五)依法控辍保学。各学校要建立控辍保学责任制度,完善“学校—班主任—学生监护人”控辍网络,定期检查落实情况,实现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常态清零”。要重点保障残疾儿童、特困家庭儿童、留守儿童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严肃工作纪律。全面落实公民同招,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和违规转学,严肃查处暗箱操作等违规行为。民办学校严禁招收县外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县教育和体育局机关纪委、基教科将进行随机抽审,对违规招生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7390877 7390812 7390911 7390995

来源:嘉祥县教育和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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