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长效监督!济宁市加强主城区建筑工地排水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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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济宁市雨水较常年偏多,地下水位持续提高,部分在建工地为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通过水泵等设施向市政管网排水。在这一过程中,个别工地管理缺位,出现了路面积水、污染和井盖处不设置警示标志等问题。对此,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规划执法)支队主动作为,督导相关工地加强排水管理,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加强宣传引导
支队印发了《关于加强城区建筑工地排水管理的通知》,各大队依据通知向各在建工地宣传相关注意事项,告知不按规定排水会造成的后果,引导其强化对排水问题的思想认识,主动加强工地管理。
明确排水要求
在建工地向外排水时应按审批要求选择合适排水路径,使用合格排水管道,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将水分别排入市政雨污管网。雨水集中收集后统一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水中不能含有淤泥、杂质等杂质,严禁施工泥浆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市政管网。
严查违法排水
对于不按规定要求排水造成污染道路路面、淤堵市政管网、影响交通通行等问题的在建工地,支队将依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违法行为予以立案处罚。
强化长效监督
支队在日常规划监管的过程中,兼顾排水等文明施工问题,督导各建设、施工单位严格遵守文明施工要求,加强对建筑工地污水排放工作的监督管理,避免类似问题的继续发生。
责任编辑:刘辉
来源:济宁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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