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20元!济宁交警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

搜狐焦点济宁房产网 2023-05-24 09:52:41
用手机看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济宁公安交警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等措施,开展电动车综合治理工作,加大对电动车不按规定悬挂号牌、乱停乱放、不各行其道、驾乘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查纠力度,引导市民遵章守法、文明出行。

济宁公安交警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等措施,开展电动车综合治理工作,加大对电动车不按规定悬挂号牌、乱停乱放、不各行其道、驾乘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查纠力度,引导市民遵章守法、文明出行。

《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正式实施

《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三)驾乘人员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第三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口头警告,责令改正,并登记相关信息;再次违反且经责令改正仍拒不改正或者造成危害后果的,处20元罚款。

该如何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呢?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