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鲁南高铁济宁段征收30个村,快看看有没有你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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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祥县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嘉征公告〔2018〕26号)
为提供鲁南高速铁路菏泽至曲阜段工程(嘉祥段)项目用地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嘉祥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位置范围:日东高速以南,京杭运河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孟姑集镇白庄村、曹楼村、仇垓村、大庄村、后杜庄村、孟姑集村、南李庄村、前杜庄村、前张村、顺河集村、四合庄村、西黄庄村、薛家庄村、阎楼村、杨庄村、岳楼村;卧龙山街道彭庄村、周庄村;万张街道焦坊村、焦庄村、张月官屯村、梁海村、马海村、万张村、王桥村、肖刘屯村、薛庄村、杨刘庄村、杨屯村、周庄村;巨野县田庄镇高庄村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嘉祥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一个区片,每亩补偿5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济宁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94号)规定执行。村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按照嘉祥县镇街相关单位与产权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予以补偿。
被征收土地村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嘉祥县国土资源局会同嘉祥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三、其他事项
本公告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拟于2018年12月24日至2019年1月31日由嘉祥县国土资源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地涉及的村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相关单位与产权人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视为清点确认材料,对清点确认和拆迁补偿安置有异议的,可以向实施成片拆迁单位申请复核。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发布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对嘉祥县国土资源部门组织的勘测调查清点确认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其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向嘉祥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人:赵志亚
嘉祥县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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