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主城区关于开展居住权登记的通告

搜狐焦点济宁房产网 2024-03-09 09: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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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于3月18日起,在国有建设用地上的住宅进行居住权登记服务,以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满足群众居住权登记要求。

搜狐网济宁小编了解到:为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满足群众居住权登记的要求,根据《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居住权登记工作的指导意见》(济自资规字[2024〕16号),济宁市主城区于3月18日起,开展国有建设用地上的住宅居住权登记,具体如下:

来源:济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责任编辑:袁培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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