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济宁人:2023年度个税汇算将于3月1日开始

搜狐焦点济宁房产网 2024-02-15 12:37:02
用手机看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公告》,3月1日至6月30日为汇算办理时间,纳税人可预约办理。需办理汇算的包括已预缴税额大于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以及2023年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纳税人。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明确2023年度汇算办理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

税务部门推出预约办理服务,有汇算初期(3月1日至3月20日)办理需求的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2月21日后通过个税APP预约上述时间段中的任意一天办理。3月2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无需预约,可以随时办理。

哪些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办理汇算:

(一)已预缴税额大于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二)2023年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汇算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造成2023年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应当依法据实办理汇算。

哪些人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纳税人在2023年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汇算:

(一)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二)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三)已预缴税额与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

(四)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责任编辑:袁培淞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