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你有关!集团公司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锡恩二手房交易与咨询 2017-07-17 17:31:00
用手机看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日前,集团公司下发《关于调整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日前,集团公司下发《关于调整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决定自7月1日起,调整集团公司2017年度(2017年7月1日—2018年6月30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1、2017年度单位和个人月缴存住房公积金基数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的10%执行。

2、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超过济宁市2016年度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按3倍执行;月缴存基数低于济宁市上年度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济宁市上年度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执行。

3、车改驾驶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由各单位根据本单位情况合理确定,但不得高于集团公司2016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