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全国普通高考与学业水平等级考试兖州考区兖州一中考点温馨提示

搜狐焦点济宁房产网 2026-06-05 14:43:32
用手机看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2026年普通高考与等级考试将于6月7日—10日举行,兖州一中是本次考试的考点之一。为更好地协助广大考生顺利完成此次考试,特向广大考生做如下温馨提示。

尊敬的家长朋友、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好!

2026年普通高考与等级考试将于6月7日—10日举行,兖州一中是本次考试的考点之一。为更好地协助广大考生顺利完成此次考试,特向广大考生做如下温馨提示。

一、牢记考试时间,按时参加考试

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1.提前备好个人证件。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考生可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因手机禁止带入考点,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身份证丢失或正在办理中的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有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入场。

如考生到达考点发现个人考试证件有问题,请勿惊慌,第一时间联系考点负责人员,考点会为考生提供相应救急服务。

2.请提前到达考点。夏季天气多变,请及时关注最新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充分考虑降雨、拥堵等情况,预留充足的入场检查、身份验证时间。请考生每科考试至少提前60分钟(语文科考试可适当再提前)到达考点,尽快有序排队入场。

3.每科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注意:外语科开考前15分钟(14:45)迟到考生不允许入场,免除外语听力的残疾人考生也要按照以上时间节点按时入场。

4.所有科目考试结束前不得交卷离场,考试结束后请有序离场。

5.学业水平等级考试6月9日上午和10日上午有两科考试的考生,第一科考试结束后,要尽快离开考场,出禁区,待第二科考试入场信号发出后,考生需再次经两次安检,方可进入所在考场参加考试。

二、熟悉考点设置,快速到达考场

1. 请考生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规划住宿、交通等事宜。所有考生6月6日下午5:00—6:00可由学校北门进入兖州一中考点查看考场安排。禁止进入考场所在的教学楼。

2. 7日至10日参加考试的考生均从考点北门进出。

三、做好充足准备,轻松安全应考

1.考生进入考点请出示准考证、身份证。

2.严格实行“1+2+1+N”次安检制度。

(1)在校门口封闭区外进行考生生源学校组织的第一道诚信安检;

(2)封闭区入口和考场门口进行2次人工安检;

(3)手机智能安检门的安检;

(4)考生坐定后考前和开考后考场内的N次安检。

3. 考生只能携带规定的证件和准考证列明的考试用具,放置考试用具的文具袋应为透明材质。严禁携带手机等各类通讯工具、智能眼镜、手表、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发送接收设备、耳机、书包、学习资料、稿纸、涂改液、修正带、计算器、计算尺等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点封闭区和考场。

(1)所有佩戴眼镜或携带眼镜的考生,必须摘下或取出眼镜,进行眼镜专项检查,若存在异常情况,应将可疑物品存放至物品存放点。

注意:携带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及电子产品参加考试,无论使用与否,均认定为考试作弊。平时生活学习佩戴智能眼镜的考生,需提前备好普通光学眼镜。高考不受理智能眼镜代替普通光学眼镜参加考试的申请,由此引发的影响考试作答等相关结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2)使用轮椅、拐杖、缠有绑带或打有夹板等考生,在保证其安全情况下,对其轮椅、拐杖等器械进行安检。

(3)因身体特殊情况无法使用安检设备进行检查的考生,应事先开具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及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出具的审核材料,由考点安排专人进行检查。

4. 若考生携带水杯、水瓶(须为透明、非金属材质),应统一放置在考场前方、考场门口或座位底下,不得将水杯、水瓶放置于桌子上,以免污损答题卡。

5. 考生的衣着要符合考试的相关要求,穿着舒适透气的日常衣服,考场内空调开放,注意增减衣物。请不要携带钥匙、充电器、磁卡、打火机以及金属材质的手镯、戒指、项链、发卡等物品,尽量不穿戴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鞋帽等,避免反复安检,影响正常入场考试。

6. 各楼层东西两侧均有男、女卫生间,各位考生可就近使用。

7.特别提醒:

(1)请家长提前为考生备份一张考生准考证,以备不时之需;

(2)家长在陪考期间不要在考点外聚集、不要大声喧哗;

(3)出行及时关注天气变化,做好应对措施;

(4)学校北门文艺路(大禹路—徐州路路段)实行交通管制。实行交通管制期间,考点周边、管制路段周边道路设置临时停车区,请考生家长有序停放,服从交警管理。

四、遵守考试纪律,不触犯考试法规

1. 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规则》,了解和掌握《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2.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明确规定,严禁携带手机等各类通讯工具、智能眼镜、手表、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发送接收设备、耳机、书包、学习资料、稿纸、涂改液、修正带、计算器、计算尺等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点封闭区和考场。

3. 考试结束后,考生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带出考场。一旦带出考场,将认定为考试违纪。

4. 从2015年11月1日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在第284条中新增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5. 从2016年6月1日实施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在第79条中明确规定,考生在国家教育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组织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工作人员在考试现场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组织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可以取消其相关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情节严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停止参加相关国家教育考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非法获取考试试题或者答案的;

(2)携带或者使用考试作弊器材、资料的;

(3)抄袭他人答案的;

(4)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5)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考试成绩的作弊行为。

6. 防范涉考骗局,谨防上当。每逢考试,社会上总有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信息等各种方式和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广大考生务必提高警惕,坚决不相信、不参与“助考”犯罪活动。请广大考生讲诚信、守纪律,自觉维护公平正义,让我们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考试环境。

未尽事宜,请及时查看考点相关公告。

来源:济宁市兖州区第一中学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